督导工作方案

时间:2023-12-16 14:07:16
督导工作方案

督导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督导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督导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此处隐藏24824个字……/p>

督导单位:来龙门街道中心学校、李畋镇中心学校、白兔潭镇中心学校、浦口镇中心学校、王仙镇中心学校、沩山镇中心学校、青云学校、机关幼儿园。

第三督导组

组长:xxx

指导员:xxx

成员:xx

督导单位:阳三石街道中心学校、船湾镇中心学校、泗汾镇中心学校、沈潭镇中心学校、孙家湾镇中心学校、东富镇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四督导组

组长:xxx

指导员: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明月镇中心学校、嘉树镇中心学校、茶山镇中心学校、均楚镇中心学校、石亭镇中心学校。

第五督导组

组长:xx

指导员:x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国瓷街道中心学校、长庆示范区中心学校、左权镇中心学校、板杉镇中心学校、枫林镇中心学校、官庄镇中心学校。

五、工作要求

1.督查结束后,各组资料员收集整理好督导资料,形成书面督导报告,组长审核后于9月23日前交综合办易景军处。

2.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督导工作方案14

一、目的

1.了解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

2.了解项目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3.评价项目实施的效果和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4.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提供技术指导。

二、组织管理

20xx年项目督导由省妇幼保健院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厅有关人员随机参与。

三、督导内容

见督导表。

四、督导方法

听取汇报、查阅项目文件及各种资料、现场察看、访谈等。

五、督导范围

降消项目督导40个项目县(名单见督导通知)。母子系统保健项目督导3个项目县(夏县、壶关、浑源)。每县随机抽取1个乡(能开展产科乡优先),每乡随机抽取1个村。

六、督导要求

1.有针对性地了解20xx年项目实施情况,并按工作手册中的调查表内容调查访问,认真填写督导表。

2.省妇幼保健院要在全部督导结束后两周内将各小组督导资料、督导小结收集汇总,与项目督导总结一并上报省厅妇社处。

督导工作方案15

为深刻吸取武义县白姆乡“1·23”及我县浦阳街道“1.24”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雷”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聚焦沿街店铺突出火灾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工作要求,通过沿街店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雷”行动,全面开展“七个一”活动,竭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对象主要为全县范围内涉及生产经营的沿街商铺。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前。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一次物理防火分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确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防火“硬隔离”,不得相互连通。

(二)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整治。确保电气线路敷设要进行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使用花线,严禁多个插线盘串联使用。

(三)开展一次“生命通道”治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顶部及墙面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人员安全疏散;通向屋顶阳台的门应保持畅通,窗户不得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设置1米×1米的开口并确保内部可开启措施。

(四)开展一次人员清理活动。发现有人员住宿的,不能采取有效物理防火分隔的,要限期一周内搬离或停止使用生产、储存、经营部分。

(五)开展一次宣传“敲门”行动。要积极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主动进门入户宣传,通过农村大喇叭、村(社区)消防宣传点等加强提示性宣传,依托网络、电视、广播等渠道集中播放各类消防安全警示内容。

(六)开展一次重点区域守护。对排查中发现有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划定出重点区域,同时要安排专人专班进行守护,直到隐患整改到位为止。

(七)开展一次消防力量排查。要对辖区内消防力量(专职队、志愿队、微型消防站)进行全面排查。要明确各队伍的负责人,清楚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及确保完整好用,加强日常实战化训练,春节前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演练,确保辖区内初期火灾能处理到位。

五、整治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2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管理职责,按照“逐条街道、逐个村居、逐家单位、逐栋建筑、逐个场所”的要求,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彻底摸清沿街商铺消防隐患情况,由各乡镇(街道)填写《浦江县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单位自行留档备查,《浦江县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2月5日前报送至县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邵一江,钉钉:13655890368,QQ邮箱:898676651@qq.com)。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做到隐患排查一家,整改落实一家。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由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浦江县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县消安委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31日前)。县消安委根据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隐患整治情况,牵头组织开展督查检查,防止隐患反弹,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有效。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隐患整改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同推进,切实做到“验收一家,合格一家,放心一家”,有效解决一批影响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行分片包干,逐级分解责任,确保“清雷”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县消安委办将牵头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予以警示、约谈、通报。同时将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纳入20xx年乡镇(街道)消防责任制考评。

“清雷”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形成辖区、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分析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县消安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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